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9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571-87050377
联系地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杭州市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9月22日
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劳社险〔2000〕4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浙劳社医〔2005〕172号)和《关于调整和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6〕1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整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浙价医〔2016〕115号文件对综合服务类、临床诊疗类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进行的调整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作相应调整完善,具体调整完善范围见附件;浙价医〔2016〕115号文件增补的“植入式心电记录器安置术”等24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二、各统筹区人力社保部门要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调整工作,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按时结算。
三、本通知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9月 日
附件: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表 | ||||||||
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备注 | 甲乙分类 | 自理比例 | 限定支付范围 | 修订说明 |
1 | 1111 | 11.中心监护病房治疗 | 含各类监测(护)、“一般检查治疗”及其材料(大类编码12),不含特级护理、亚低温治疗、高危压疮防范护理和氧气吸入费和体外膜肺氧合(ECMO)运行监测 | 病区内的抢救室、重症室不得按此收费 | | | 限以下适应证之一的危重病人:①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②严重创伤,各种复杂大手术术后及列入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术后需要监测器官功能者;③心脏复苏后;④严重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者。 | 修改内涵 |
2 | 31060501300 | 使用超声支气管镜诊疗加收 | | | 甲 | | | 完善 |
3 | 31060600103 | 甲状腺肿瘤射频消融术 | | | 乙 | 10-20% | | 完善 |
4 | 31140001500 | 黑光治疗(局部) | | | 甲 | | 限银屑病,过敏性皮肤病,色素性皮肤病。 | 修改名称 |
5 | 31140001501 | 黑光治疗(半身) | | | 甲 | | 限银屑病,过敏性皮肤病,色素性皮肤病。 | 完善 |
6 | 31140001502 | 黑光治疗(全身) | | | 甲 | | 限银屑病,过敏性皮肤病,色素性皮肤病。 | 完善 |
7 | 32050000900 | 主动脉内球囊反博(IABP)运行监测 | 含氦气,不含心电、压力连续示波监护,价格25元/小时 | | 乙 | 10-20% | 限冠心病心源性休克。 | 修改名称内涵 |
8 | 33010200600 | 体外循环 | | 不得再收取备体外循环费用 | 甲 | | | 新增备注 |
9 | 33080302300 | 主动脉内球囊反搏置管术 | 含主动脉内球囊及导管撤离术 | | 甲 | | | 修改内涵 |
10 | 33080400504 | 颈动脉瘤切除术 | | | 甲 | | | 完善 |
11 | 33080400601 | 颈动脉体瘤切除术 | | | 甲 | | | 完善 |
12 | 33090002101 | 术中美兰示踪定位前哨淋巴结 | | | 甲 | | | 删除 |
13 | 33100300102 | 肠重复畸形切除术 | | | 甲 | | | 修改名称 |
14 | 33100800701 | 脐瘘切除术 | 含脐肠瘘切除术;不含脐尿管瘘切除术 | | 甲 | | | 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