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五部门关于调整下达“十三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16.10.2017 09:49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发改委(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1501号)要求,“2017年高标准农田开工建设任务确保达到0.8亿亩,力争达到1.3亿亩”,全国今年要新增5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结合《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中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现将调整后的“十三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下达给各市、县(市、区)。
请各地抓紧组织落实,明确2017年度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工期、投资和农业增产任务目标,确保完成2017年度和“十三五”时期我省建设任务。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农业厅
2017年9月29日
附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五部门关于调整下达“十三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pdf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6.10.2017 09:49
砥砺奋进的五年|耕地保护 集约突围 改革攻坚 五大发展理念引领 浙江国土打好三场硬仗
【迎接十九大特别报道】
今天的《浙江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