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救救那些被围猎的招投标
日前,浙江省委第一巡视组向嘉兴市所辖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反馈巡视情况。其中,令人颇为感到“肉痛”的一点,恰恰在于招投标。巡视组指出,在海盐县,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违规问题突出,存在利益输送;在海宁市,工程项目监管缺失,招投标违规问题反映集中;在桐乡市,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监管缺失,违规问题较多。
无独有偶。同样是关于招投标,新华社报道,湖北恩施州一个国家级贫困县,一个乡镇干部在一个仅仅300万元的招投标项目上,回扣就吃了50万元,致使工程成了豆腐渣工程,建成不到两月即毁。同时,梳理国家审计署过去6年的审计公告,针对重大投资项目、大型国有企业、中央部门单位的审计均发现了较为严重的招投标违规行为。
招投标,“玩猫腻”,这绝非一个地方在“战斗”。就浙江省委第一巡视组的通报看,嘉兴市仅有的三个被巡视的县级市,竟然无一例外、事先约好似的,都犯上同一种病。这反映出,基层在招投标的实施、监督上遭遇的“毛病”,绝不会是个别情况、偶发病症,而很可能是“通病”。请注意,巡视组使用的词汇是:“问题突出”、“反映集中”、“问题较多”……这样的定性已经十分严重。现实哪怕有一点点说得过去,巡视组不会用上这等词汇。
而说到“肉痛”,那帮玩弄招投标的人,其渔猎的对象是何物?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一般需要强制进行招投标的,多是涉及政府性投资的项目,说白了,是花老百姓的纳税钱办事。在这些项目上,弄虚作假,一方面使得百姓钱财遭殃,落入不法之徒囊中。另一方面,这些招投标项目一般又涉及到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公共安全,虚假招投标下的劣质工程,又会对老百姓生命安全造成隐患和伤害。等于赚了百姓的钱,再在百姓身上“捅一刀”,双重伤害!
为何能如此?说到底,是监督的缺失。比如,浙江省委第一巡视组在指呈上述三地在招投标上的问题时,就一并指出这些地方“对国有集体资金、资产监管乏力,漏洞较大”,“一些系统和领域监督制度形同虚设,部门‘一把手’腐败频发”。事实证明,监管的缺失和招投标的猫腻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问题的出现,绝不是偶然形成,而是有一批人在背后刻意为之,千方百计攻破招投标的制度设计,使之形同虚设,从而实现自我的贪腐需求。
问题的关键,在于招投标怎样从几个人玩的小把戏,走向公开化?首先,对招投标乱象这样的“痼疾”,应该重拳整治。其次,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公民稍有不诚信的信用记录,贷款将比登天还难,而那些搞贿赂、围标、陪标的企业,受到了什么惩罚?应该将交易行为与诚信体系挂钩。最后,最为根本的是监督体制的革新,将处于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状态的监管权力,从各个小利益圈子手中拿过来,成立一个类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之类的机构,以免一帮“圈内人”把持招投标吃个盆满钵盈,荼毒一方。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将监督权力“外包”,才能免去招投标被围猎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