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暨一居民区,一家不起眼的面包生产作坊因为无证无照经营,收到了一张190万元的罚单。店老板是福建人,面对如此巨额的罚单,他吓得私拆封条搬空机器连夜逃走。
不过,执法部门称,他是逃不掉的。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都说食品安全无小事。不知这样惨痛的教训,是否会让那些无证经营食品的小商贩们有所警醒。
毛估估月入万元的面包作坊
收到一张190万元的罚单
今年6月16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陶朱分局接到举报,陶朱街道龙山社区的一家面包作坊没有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却一直在向附近的面包店配送面包,执法人员当晚便前往调查。
这家作坊藏在小区里,只在夜里偷偷开工。当晚,执法人员摸黑到面包作坊检查,在奶香味四溢的面包加工厂里,没有找到任何生产经营证照。
面包作坊的老板曾某是福建人,今年26岁。曾某告诉执法人员,去年3月份,自己以1.7万元的价格从老乡手里收购了这套面包生产设备,之后便在诸暨龙山社区租了间房子,开始生产面包,配送到周边的面包店。
因为没有经营生产证照,曾某还冒用衢州市一家食品公司的名义卖面包。“去年在义乌的一家小商品市场看到过那家面包店的名字,觉得在诸暨打着他们的名头卖,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毛估估一个月大概收入一万元,除去房租、设备损耗等开支,一年的利润差不多有3.6万元。”因为没有建立账册,曾某这样交待店里的营收情况。
经工作人员调查,从开业到现在,期间曾停产三个月,违法经营收入总计为12万元。随后,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了曾某的面包生产设备和货架上所有的面包。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诸暨市市场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揉面机等相关设备、生产原料、产品等;没收违法所得3.6万元;罚款190万元。
曾某的面包店被查封后,诸暨市市场监管局以公告形式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市场监管部门详解
为什么会开出如此巨额罚单
一个年营业额才12万元的小小面包作坊,怎么会收到190万元的巨额罚单?昨天,诸暨市市场监管局陶朱分局的工作人员详细解释了为什么要如此重罚。
6月16日当晚检查时,因为没有合法证照,执法人员将曾某的面包机设备及生产的面包现场封存,但是第二次准备找曾某做笔录时,却发现店里面已面目全非,面包店里所有的封条都被撕掉,生产面包的机器也被拉走,曾某人也逃掉了。“他可能没意识到私拆封条逃走,是很严重的行为,我们也因此加大了处罚力度。”执法人员说。
根据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市场监管局除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更何况,曾某私自拆掉封条、运走机器的逃跑行为加重了其违法行为,“本来是罚180万元,这一逃跑,又加了10万元罚金。”
“目前,这个处罚决定还属于公告阶段,并未真正生效。”执法人员介绍,自从曾某逃走以后,该局便将《拟处罚告知书》邮寄送到其户籍所在地,但是被邮政部门退回,所以只好公告送达。目前,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将处罚信息公告发布在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告60天之后,这份《处罚决定书》才会生效。
如公示期满被罚人仍不出现
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事实上,除了这起巨额罚单,诸暨市市场监管局陶朱分局还开出过一张200万元的罚单。
2015年,陶朱分局接到举报,诸暨本地人楼某在居民楼里开了一个养生会所,非法售卖保健品,工作人员将楼某售卖的东西送去抽检,结果部分产品属于不合格产品。2015年12月,因为无证经营和非法售卖不合格食品,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对楼某作出了200万元的处罚决定。楼某一直没有来交罚款,所以今年6月份,市场监管局已经向诸暨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曾某作为一个90后,却因为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背上了190万的罚单。如此巨额的罚款,对于小商贩来说,几乎是他们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的收入。如果他们无法清偿这份巨额罚单,会有什么后果?
记者了解到,针对曾某的《拟处罚告知书》公示满60天之后,将会被视为期满生效。在收到处罚决定的60天内,如果曾某不满意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向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在6个月内,可以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逃是逃不掉的,躲也躲不了。”处罚决定期满6个月后,如果曾某还没缴纳罚款,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将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经过审查后,曾某可能被列入黑名单,以后不能创办公司或者担任法人代表。
钱江晚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曾某将被列入老赖黑名单,坐高铁、买机票、买房贷款等都将受到限制,银行卡账户等都将会被冻结,其名下的所有财产也会被冻结拍卖。
“办理经营许可证等手续都是免费的,几乎不需要成本,但是一旦违法经营被查,付出的代价实在太惨重了。”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即使是规模比较小的店铺,当事人都应该及时去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经营手续。
本报记者 汪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