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三措并举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9年4月实施。根据省市级相关文件要求,7月以来,诸暨市局强部署、强落实、强宣传,积极联合镇乡(街道)针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顺利渡过新规实施过渡期。
一是统筹部署,加强联动。 该局认真对照省、市级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文件,根据要求,结合诸暨市场实际,专门印发《诸暨市市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予以部署,《方案》按照组织准备、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拉好时间线,明确由消保科、企管科、稽查大队三个科室联合开展业务指导,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并通过“四个平台”将《方案》下发至27个镇乡(街道),以横向业务合作与纵向业务指导向结合,全面保证该项整治工作在全市得以全覆盖式推进。
二是强化落实,注重实效。 严密摸排,把好市场准入关。结合注册登记信息同步对线上和线下所有开展销售、维修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开展地毯式摸排,检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并要求检查中认真查看在售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等,督促指导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抓好源头管理。截至目前,共摸排经营单位159家,出动执法人员303人次。开展抽检,把好商品质量关。主要针对城区销售较为集中区域对电动自行车消费单位开展随机抽检,抽检共10批次,不合格1批次,已对相关单位予以立案调查。
三是扩大宣教,营造氛围。 在新规执行过渡阶段,该局一方面,对基层干部强化新规的培训宣传,要求一线监管干部不仅熟知新规,并且能在监管中熟练运用新规,扎实打好监管业务基础,另一方面厉行“边走访边宣传、边检查边指导”,对走访摸排的线上线下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者,一一做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以及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指导其尽快熟悉新规、尽早适应新规,督促其自觉树立责任意识、主动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