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不辱“双试点”荣誉,继续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

01.06.2015  20:24
  建筑工业化是按照大工业生产方式改造建筑业,使建筑业逐步从手工业生产转向社会化生产的过程,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建筑工业化以“建筑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机械化,管理科学化”为基本内涵,具有节约劳动用工、提升科技含量、减少资源浪费、降低环境污染等多重意义。
  多年来,我国一直很重视建筑工业化,早在1995年,建设部就下发了《建筑工业化发展纲要》,2006年,建设部又下发了《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浙江省政府也于2012发布了《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52号)。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明确提出“强力推进建筑工业化,提高住宅工业化比例”的要求。2013年,该市也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试行)》。
  三年来,该市积极贯彻国家和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组建了“绍兴市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业化专家委员会”、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业化研究中心”、培育了宝业、精工、亚厦、华汇、伟发、雅德居共6家建筑工业化试点企业,形成了“轻钢装配式结构体系”、“叠合板装配式结构(PC)体系”、 “新型预制预应力梁装配整体式结构(PPAS)体系”、 “木制品设计制作安装一体化”、“钢混网模建筑工业化建造技术体系”共6大生产体系。2014年5月,我市被建设部命名为“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地区”(全国仅4个)和“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全国仅6个)。
  现将该市在获得全国普通地级市唯一的建筑工业化“双试点”荣誉后所做的工作和成绩总结如下:
  一是成立了新的组织机构。2014年底,成立了“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俞志宏市长亲自担任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组建了“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中心”,招聘了相关技术人才,处理日常工作,促进建筑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二是督促各县(市、区)出台了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扶持政策。2014年12月,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上虞市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化的实施意见》,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诸暨市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意见》。2015年3月,嵊州市、新昌县也已经出台了扶持建筑工业化的文件。
  三是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绍兴市保障性住房(袍江地块)、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柯桥)、宝业集团百年低碳住宅科技示范区、精工钢构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楼均已结顶,将于2015年底之前完工。同时,加紧推出新的建筑工业化项目,2015年,柯桥区推出了中国轻纺城CBD商业中心工业化项目,采用宝业的“叠合板装配式结构(PC)体系”生产,项目总建筑面积达18万平方米。市区推出了梅山江商务楼项目,采用精工钢构的预制装配式多层钢结构集成建筑应用技术。项目总建筑面积达7.2万平方米。
  四是帮助企业编制企业技术标准。2014年11月,精工钢构的企业标准《GBS预制装配式多层钢结构集成建筑应用技术规程》已通过专家组评审,12月1日,该企业标准已完成省建设厅备案。目前,华汇集团正在准备“PPAS”企业标准论证和技术验收工作。
  五是指导企业创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2014年7月,我市的雅德居绿色建材生产基地(PK快装生产线)被建设部授予“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称号,目前生产车间工程已进入基础施工阶段,计划2015年10月底前完成。2015年3月初,亚厦产业园通过了建设部专家评审;5月初,精工钢构也通过建设部专家评审。
  六是提出了新的意见和规划。2015年,市建管局起草了《绍兴市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双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及配套的《实施细则》,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送市法制办审核。同时,启动了《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2016—2020)》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课题前期研究工作。(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