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以试点为契机 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28.09.2015  16:04

自2013年德清县被浙江省政府列为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县和2014年确定为浙江省城乡体制改革试点县以来,德清县积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效激发“三农”发展活力,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房产权、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等5个100%精准确权,并率先建立了四级产权流转交易体系,累计完成农村产权交易886笔,交易7891万元,发放“三权”抵押贷款累计2452户,金额5.6亿元。今年以来,又相继被列入国家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全国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国家试点县等,改革进一步深化。

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改革。作为全国15个试点地区之一,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成了全面摸底调查。制定了入市操作流程及规范文本,基本形成了“一办法、两意见、五规定、十范本”的政策体系。启动首批入市,8月19日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出让第一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015年9月8日启拍洛舍镇砂村村一宗面积13295.3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以1150万元人民币成功入市交易,这也是浙江省首宗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二是积极推进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今年3月德清县被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29个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也是全省唯一试点。制定了《德清县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三是扎实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国家试点。制定《德清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全县农田水利设施调查摸底工作。选择三合乡作为确权颁证试点,对已建成的农田水利设施颁发所有权证,共颁发所有权证178本。制定《德清县农田水利设施确权颁证和产权移交实施办法(试行)》等8项政策意见,并完成了全县近80%的农田水利设施平面图测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