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证据规定理论研讨会在温州召开

03.08.2016  22:06

  7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办,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人民法院诉讼证据规定》理论研讨会在浙江温州召开。会议围绕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组提交的《人民法院诉讼证据规定(建议稿及其注释)》的整体框架、具体内容等进行了深入研讨。最高法院相关庭室和各试点法院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十家试点法院分别就三大诉讼证据共性、科学证据、证人出庭、证据排除、程序性证据规则、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等试点情况做了发言。与会代表就编纂统一证据规则的可行性、统一证据规则的结构、“三审合一”中的“三证合一”等重要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

    课题组将根据会议上收集的意见,从结构、内容、表述等方面对相关成果进行修改。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张保生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