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禁止儿童代言彰显法律善意
27.12.2014 12:37
本文来源: 文化厅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在吃青春饭的演艺圈,这句话更是成为定律,代言费高昂的林妙可、王诗龄、天天等童星是最好的见证者,而张一山、杨紫、舒畅等童星一路顺畅的星路也给孩子们提供了参考样本。“童星热”不仅让明星父母的心思萌动,纷纷推出“星二代” ,也让很多家长和孩子们为之艳羡。近几年,“童星热”并没有从人们视线中
淡去,小葡萄、徐小小等网络童星更是火红了一片妈妈孩子的眼睛。可这些童星本是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阶段,却因此而忙于“走穴” 、忙于代言,实在让人忧虑。
早些年,一起“妈妈一元拍卖宝宝代言权”事件就曾引发教育热议。且不说成为童星的几率不高,家长过度干预、过度设计孩子的成长,本身就是一个认知和教育的误区。据报道,现在网上甚至出现“网络童星”包装公司,一些少女被出名赚大钱的梦想诱惑而被骗财骗色的事件并不少见。高昂的广告代言费,是“童星热”的原因之一。此次国家立法禁止未成年人代言广告,不仅给广告代言明确了界限,无疑也是给“童星热”降温,还孩子们一个干净良好的成长环境。
一些家长认为,“星路”也是一个学习和锻炼的平台,能够获得另一种体验。看似不无道理,实则是在以成人的思维,主观甚至随意地框定了孩子的未来。在孩子们尚未真正体验童年的欢乐时光,尚未真正释放其兴趣、爱好、特长、天性的情况下,这无异于揠苗助长。再者,孩子们愿意拿自由去换体验吗?“要赶通告,不能自由交友逛街” ,又要学习又要工作,小小彬、吴澋滔等童星在镜头前崩溃痛哭的情景,让人疼惜。微电影《如何杀死卷卷》真实地讲述了童星的烦恼,她拥有好多好多爱,拥有好多好多梦,但是最后她却选择了死亡。而且,过早进入商业社会,也会让孩子们的价值观、世界观失衡,如果长大后星途暗淡,他们又将如何承受这种心理落差?
从另一个角度讲,童星代言还面临着责任划分难题。代言人本应为自己代言的商品负责,但是10岁以下的孩子是否能对所代言的商品质量、性能等做出准确判断?如果代言了虚假广告,其中权责如何追究?很多消费者因喜爱代言人而喜爱商品,这也是明星代言费用高的原因所在,面对童星们真诚纯净的双眼,消费者往往会忽视背后可能存在的风险。由此看来,禁止未成年人代言广告,也是对消费者负责的做法。这是法律的逻辑,也是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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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2.2014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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