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用最严格的保护留住文化根脉
2月15日晚,在陕西考察调研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登上西安古城墙,考察城墙保护状况。习总书记对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再次凸显文物保护重大使命。各级政府部门要用最严格的保护,让文化遗产焕发新生,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民族之魂。
2006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连民政署楼”的门面出现一家二手房中介公司的大标牌;2012年,一辆跑车肆意在南京中华门城堡上玩“漂移”,在城墙地砖留下明显的车轮擦痕……近年来,各地一些文物不仅遭受着自然损坏的威胁,有时竟成为商家谋利的“道具”,遭到人为破坏。这说明,在文物保护履职方面,有的地方部门根本“不在状态”,而这种不作为、乱作为会给文物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文物是民族文化和历史不可替代的象征与见证,是属于全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一旦遭受破坏,人文价值很难弥补。比自然原因造成破损更让人心痛的是人为破坏。那些被草率拆除的旧城墙,因保护不力被严重损毁乃至拆除的名人故居等,都成为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
前一段时间,西安传出“城墙内藏办公区域”风波,虽然最终被证明为“误读”“虚惊一场”,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众对于文物保护工作的监督热情,对文物命运的高度关注。文保机构要珍惜公众的这种保护热情,尊重公众的这种监督权利,以此作为工作的鞭策。同时,应加大力度,按照以文物保护法为引领的相关法规,依法保护文物,从根本上杜绝破坏文物的行为。
保护历史文物是国家法律赋予每个人的责任,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珍贵文物资源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为了谋取眼前或局部利益而破坏全社会和后代的利益。更不能借保护之名,对文物实施“开发式破坏”“建设性破坏”。相关部门应在“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持续利用”的原则下,促进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平衡,秉持正确的保护理念,切实保护好文物历史文化价值。
保护文物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绝不能让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受到损毁。作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我们要本着对全人类负责的态度,切实保护好各种文物,完整地交到下一代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