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上交文物者不应被说“傻”

06.12.2014  15:24
1个月前,陕西丹凤县小伙李磊捡到一柄青铜剑,随后交给文物部门,为此获奖励500元,同事的议论让他陷入纠结:“奖这点钱太寒酸了,不交吧,又犯法。”与他同样遭遇的还有陕西洛南县农民雷军政,前不久他将三年前挖出的石斧上交,获奖100元,却让他和家人抬不起头,因为村里人都说他“”。(12月3日《法制晚报》)

  为什么守法上交文物,被认为是傻呢?首先在于收藏热的异化。一些舆论的误导,使得文物的经济价值过分被强调了,文化考古价值反而沦为附庸。民间甚至流传“要致富,就挖墓,一夜挖个万元户”之类的俗语,让大家一听到文物,就会自动在心里换算成钱。这其实是错误的认识,文物的价值,更多地在于其历史、艺术及科学内涵,将文物简单视为牟利工具,本身就与倒卖文物的投机心理没有本质区别。而且,也并非所有文物,都能在市场上淘金,许多文物的研究价值大大高于经济价值,却被扭曲、逐利的地下交易市场,哄抬价格,以致流失,造成国家重大损失。

  此外,文物保护的口号喊得响,一些基层相关部门却不够重视,诸如村落古建筑文物频遭盗卖,千年古寺无钱维修破败不堪等令人痛惜的事件,时有发生。如此作为,老百姓看在眼里,自然也就很难对文物保护产生共鸣。

  针对上交文物奖励过低的现象,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许新国曾表示,保护文物应该按市场规律办事,国家应该规定给予发现者接近于市场价的奖励。但亦有专家提出,这相当于国家公开收购文物,可能会导致盗墓成风。那么,如何让上交文物者不再伤自尊,更好的促进文物保护呢?首先,须适当平衡奖惩措施,物质结合精神鼓励,变“薄奖”为适当奖励,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提高民众主动上交文物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各级文物保护部门、基层政府应该在保护文物上做出表率,在重点地区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有效打击文物犯罪,积极鼓励文物保护者,让守法爱国的人们,不再被笑成傻子,而是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