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科技部创新发展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关于开展创新型试点城市第三方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16.05.2017 03:22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浙科发政〔2017〕68号
杭州、宁波、湖州、嘉兴市科技局(委)、发展改革委:
现将《科技部创新发展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关于开展创新型试点城市第三方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创函〔2017〕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评估汇报准备。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提前将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报告装印10份,并认真准备汇报材料。汇报环节采用PPT形式,由分管副市长向科技部评估组汇报,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负责汇报同志同时做好专家组提问作答准备。
二、做好实地考察准备。各单位结合实际,选择具有特色与亮点的场所,以备评估组必要时开展实地考察。
评估时间为5-6月份,请各单位尽早筹划,提前准备,具体评估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科技厅法规处 郝宇
电话:05471-87054064
附件: 《科技部创新发展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关于开展创新型试点城市第三方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创函〔2017〕10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印发 |
本文来源: 科技厅
16.05.2017 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