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制定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01.03.2016  14:03

 为进一步规范萧山区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有关规定,萧山区于2月23日出台了《萧山区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萧经审办〔2016〕3号)(以下简称《指南》)。

新制定的《指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通过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推动党政部门科学发展,促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行为操作规范化”。《指南》根据部门的不同特点,设置了16个共性指标、7个个性指标,其中共性指标进行量化评价,个性指标不进行量化评价,仅作为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定性评价。各项指标力求科学、客观地评价部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