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抓住重点部门敏感岗位 强化监督制约

04.08.2016  22:3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依法对潘某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016年4月25日,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证券业引起关注。原浙江证监局潘某进行内幕交易,违法持有、买卖股票。履行必要程序后,证监会对其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已对核查中发现的潘某操作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问题作出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1月31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向证监会反馈专项巡视情况时,严肃指出其“防范廉政风险不到位,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不健全,存在滋生腐败的隐患”。

  “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严肃中肯,切中要害,令人警醒。”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士余到任后立即全面了解巡视情况,全力以赴抓整改。今年2月份以来,证监会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证监会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一条工作主线,严格按照中央的精神和要求,持续推进,并以此推动提升对资本市场的监管能力。

  依法监管,依法履责。今年4月,证监会印发了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进一步做好证券期货监管立法工作,证监会拟制定、修订的规章类立法项目合计26件,其中列入“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的11件,切实发挥法制对于证券期货监管执法的支持、保障作用。

  从严监管,重拳治乱。上半年,证监会受理涉嫌证券期货违规违法线索338起,启动初步调查案件241起,新立案件138起。办结立案案件101起,同比增长25%,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8起,同比增长27%,累计有253名涉案当事人被采取限制出境措施,20.13亿元涉案资金被冻结。同时,证监会对88起案件作出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09份,较去年同期增长84.75%,罚没款共计25.54亿元,作出市场禁入决定书4份,对7人实施市场禁入,其中2人被实施终身市场禁入,行政处罚的结案效率和惩处力度持续提升,有效震慑了资本市场违法犯罪。

  全面监管,不走过场。在监管对象方面,上半年证监会公开的立案稽查案件、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行政处罚结果中,涉及的监管对象多样,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也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其中对审计和评估机构还是首次。凡是违规违法的,无论是谁,都必须依法从严监管。

  “为了让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我们采取多项整改措施,加强对发行上市、并购重组、机构监管、市场监察、稽查执法等重点部门、敏感岗位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易寻租、易被围猎的权力的约束规范,让监管干部做到有权不可任性、有权不能任性。”中央纪委驻证监会纪检组组长王会民说。

  巡视期间,证监会就公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修订发行审核内部工作规程,推动形成“标准清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监督有效、全程留痕”的审核机制。坚持发审会全程录音录像,遇复杂疑难和重大无先例问题均按程序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全面细化审核人员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等等,真正做到程序规范,经受得住检查。

  针对巡视组反映的监管干部及其家属买卖股票问题,证监会牵头开展违规买卖股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驻会纪检组向系统各单位、部门印发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对证监会系统人员是否开立股票交易账户以及具体交易情况进行全面扫描,扫描结果统一报纪检组核查。目前证监会全系统已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严格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出台《中国证监会稽查办案十项禁令》及配套纪律处分办法等文件,对案件线索报送、立案、取证、认定等行为划出“红线”,明确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健全稽查部门案件内审工作制度,强化内审机制对办案的监督制约作用。制定行政处罚执法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明确案件审理环节和工作人员职责,严格审理时限,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案件调查证据规则、常规案件审理标准和新型案件法律适用、量罚标准,规范稽查执法行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