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内幕交易下重手 拟对五宗案件罚没1亿余元

17.10.2015  08:48

自从2015年6月股灾以来,证监会加大处罚力度,大到华泰证券、中信证券等券商,小到一些所谓“民间股神”。

日前,证监会再度对内幕交易下重手,拟对五宗案件处罚1亿余元,并且2人终身禁入市。而6月中旬股灾至今,从证监会处罚的所有券商和个人,不难看出国家救市、金融反腐,推进股市健康发展的决心。

证监会拟对五宗案件重罚

昨日晚间,证监会网站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当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拟对四宗内幕交易案和一宗编造传播信息案做出处罚。上述五案拟罚没金额1亿余元,证监会还拟对其中两名当事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案件均已进入事先告知程序。

这五宗案件分别为:满某平等人涉嫌内幕交易“宝莫股份”案、广某毅涉嫌内幕交易“英唐智控”案、黄某颢涉嫌内幕交易“世荣兆业”案、张某光涉嫌内幕交易“任子行”案、刘某涛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内幕交易行为利用“内部人”的信息优势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三公”原则,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扰乱证券市场,误导投资者,必须予以严厉打击。证监会将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内幕交易成重拳“击打”对象

根据公告,满某平等人涉嫌内幕交易“宝莫股份”案中,满某平作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莫股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项目合作方董事长,知悉内幕信息并委托孙某明交易“宝莫股份”,获利33.087万元,同时向孙某明泄露内幕信息并建议其买卖“宝莫股份”,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行为。证监会拟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对其泄露内幕信息并建议他人买卖的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孙某明与满某平关系密切且在内幕信息事项筹划期间存在异常联系,交易“宝莫股份”行为明显异常,获利112.833万元,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拟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宋某燕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刘某芬因工作关系与满某平存在接触,后又因职务便利知悉内幕信息,李某与满某平、刘某芬存在亲属关系或工作关系,上述三人均委托孙某明交易“宝莫股份”,分别获利49597.83元、57228.27元、76304.35元,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拟没收三人违法所得并分别处以3倍罚款;马某峰利用宝莫股份控股股东监事身份及熟人关系打听、刺探内幕信息,交易“宝莫股份”行为明显异常,获利15879426.86元,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拟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同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广某毅涉嫌内幕交易“英唐智控”案中,广某毅作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代表人,知悉上市公司与合作方解约的利空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公告之前减持“英唐智控”,规避损失795558.70元,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拟没收广某毅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同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周文娟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