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落鹤—社姆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批复
金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东阳市北山风景名胜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请示》(金政〔2012〕31号)、《关于要求将东阳市北山风景名胜区更名为落鹤·社姆山风景名胜区的请示》(金政〔2015〕7号)、《关于要求调整东阳市落鹤·社姆山风景名胜区申报面积的请示》(金政〔2015〕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落鹤—社姆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二、落鹤—社姆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东至大八牛—骑路坑一线,南至映月湖—桐山—三角亭—石马湖—螺溪亭一线,西至斗鸡岩—果树岗—巨蚌石—宅公下一线,北至斗鸡岩—中共东阳县一大会址—裘家岭—四笔山—长坞—麦角坞一线,由落鹤山、社姆山、石马三个景区组成,总面积26.7平方公里。
三、落鹤—社姆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后,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原则,切实做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要加强风景名胜区的宣传,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制,及时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省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3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