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 撬动社会资本进入“种子期”

13.04.2015  11:13

  宁夏回族自治区决定从2015年开始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基金规模暂定30亿元,分3年到位,每年10亿元,到2020年,力争吸引社会资本规模达到100亿元。这是记者昨天上午从自治区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上得到的消息。自治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在农业、工业、服务业、文化、旅游、科技、对外开放等领域设立“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进入“种子期”、初创期的中小微企业及政府鼓励发展的领域。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运用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促进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送审稿)》。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导向、防范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运行,来源是将涉及工业、农业、服务业、文化、旅游、科技、对外开放等领域的资金按照一定比例整合,2015-2017年每年按年度预算30%的比例用于增加基金规模。据了解,自治区政府引导基金采取三级管理模式,即自治区政府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指导委员会、母基金管理中心、子基金管理人。基金的设立,意味着自治区政府对产业扶持将由过去主要以财政为主的模式,转变为今后主要以金融为杠杆、以市场为导向,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的新模式,有利于推动转方式、调结构,推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集聚,形成立足宁夏,辐射西北乃至全国的投融资平台。
  自治区主席刘慧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目的是运用市场手段,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要突出政府引导,抓紧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完善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配套制度,切实发挥基金在引导我区优势特色产业方面的作用;要坚持市场导向,产业引导基金是政府设立的,与以往政策扶持资金最大的不同在于运用的市场化,就是要有收益、讲效益,不能像过去那样无偿使用财政资金;要提高基金管理水平,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法人治理机构,选择懂财政、懂金融、懂运作的优秀人才参与运作,将优秀人才招募到基金管理队伍中来,形成滚动发展、持续支持的良性循环机制。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