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度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城管委、宁波市城管局、温州市城管与执法局、舟山市水利水务围垦局,各有关县(市、区)建设局:
为了深入推进我省“五水共治”,实现省政府“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计划以及“河长制”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我厅结合各地核对上报的建设项目计划,汇总编制了2015年度全省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计划、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计划、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计划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计划。现将各项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确保完成目标责任书的年度目标任务
(一)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8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要求2015年底前必须建成,项目清单见附件1。基本实现全省所有建制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
(二)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城镇污水配套管网项目清单见附件2,2015年底前必须建成2186公里。
(三)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任务。8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清单见附件3。46个项目在2015年底前必须建成,35个项目2015年底前开工建设。钱塘江流域、太湖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
(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任务。11个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清单见附件4,2015年底前必须建成。
(五)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任务。4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项目清单见附件5。29个项目在2015年底前必须建成,17个项目2015年底前开工建设。
二、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将纳入省政府对各设区市政府的目标考核,我厅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各市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列入实施计划的项目,主要是建制镇在建和拟开工的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标改造、污泥处理处置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项目,原则上不包括专门服务于工业企业的集中式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三)镇级污水处理厂及其收集管网必须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同步运行。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一年内,要确保实际处理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以上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理处置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得到当地环保部门批准认可。
(四)根据建设部和我厅印发的有关文件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须执行“三同时”原则,即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污泥处理处置应符合“安全环保、循环利用、节能降耗、因地制宜、稳妥可靠”的原则。
(五)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计划的组织实施。特别是前期工作尚未到位的项目,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抓紧落实。建设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管理,指导和推荐先进适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关键是要做到达标排放。
(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各项制度。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建设资金、工程质量和实施进度的监督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还应全面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七)我厅将定期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各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生产运行、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八)各地建设部门必须在当月30日前,每月将列入计划的污水污泥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报送我厅(首次上报时间为3月5日上报2月份进度,同时上报各市县及各镇责任人联络表、工程进度安排表)。报送方式一是网络上报,二是将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原件同时寄送我厅。2015年镇级、一级A改造责任人联络表和工程进度安排表,以及月报格式请到“浙江建设信息港”下载(网址: http://www.zjjs.gov.cn )。上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工程招标情况、建设或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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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15年必须建成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清单
2.2015年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计划表
3.2015-2016年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改造建设计划表
4.2015年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计划表
5.2015-2016年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计划表
6.2015年镇级、一级A建设项目联络表及进度安排表
7.月报表(空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