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徐旭对该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要求

10.03.2016  15:55

  近日,舟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徐旭对2016年舟山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着眼适应和服务新区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构建高水平的法律服务体系。 要着眼于护航舟山新区快速发展,把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公共服务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深化菜单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切实扩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有效覆盖,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的有效供给、精准供给、多元化供给。要突出关注新区“三重”项目推进、金融领域、深化渔农村改革等四大领域的法律服务问题,有效整合全市的法律服务资源力量,组建相关法律服务组,为加快新区发展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是着眼平安护航G20和全面深化平安新区建设,不断健全高水平的特殊人群管理和人民调解工作体系。 以“五个零”为目标,编织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体系,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发挥好人民调解的特殊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保障舟山市“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 三是着眼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建设高水平的法治宣传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 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全面深化法治新区建设中的重要职能作用。法治宣传方面,要在“乐见群众用法、支持群众用法”上精准发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方面,要在“保障执业权利,规范执业行为”上务求实效。 四是要把“树标杆、补短板、求突破、走前列”大行动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真抓实干,确保实效。 要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到新区开发建设的大背景下、放在“树标杆、补短板、求突破、走前列”大行动中来审视、来谋划、来推进,重点从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相对缺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待逐步健全、普法宣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不强、司法行政队伍部分干部“精气神”不足等方面查找短板。针对查找的短板要理出清单、挂图作战、务求实效,使大行动真正成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有效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