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三招”避免家装纠纷
临近年关,随着家装工程的收工验收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也逐渐多了起来。近期,东阳市消保委接连接到2起家装纠纷的投诉。经过消保委调解,结果一喜一忧。
消费者朱某从东阳建材城某店里定制了一批木门及其他装饰材料,当时双方约定材质是胡桃木,整个工程总计23.7万元。10月份,整个装修结束后,在别人的提醒下,朱某发现问题;木线的材质与当时店里看到的有出入,经过送检后结果让人大出意外,根本不是同一种木材,而是另一种叫楹木,两者的价格相差较大。幸好还有部分货款没有支付,这样对朱某来说还有一定的话语权。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店方同意免除5.7万元,并对装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补。
无独有偶,消费者黄某2014年在东阳建材城某店定作了铝木门,总货款高达60多万元。2015年安装好后,黄某发现该铝木门使用的材质、五金配件、密封胶条、玻璃与合同的约定都有出入,坚决要求退货退款。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给承揽人带来损失的,定作人应当赔偿。投诉人当场给被诉方一张解除合同通知。调解人员提到解除合同要赔偿给被诉方损失时,投诉人不同意,调解不成。
家装纠纷近年来,持续升温,有一种越来越多的趋势。东阳市消保委在此教广大消费者“三招”避免家装纠纷:
一是签订规范合同很重要。口说无凭,要黑字白字写清楚。从目前来看,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的合同大多不规范。对合同的标的约定不明,是造成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好材质、工艺、样式、颜色、数量、交付时间、付款方式与时间等。特别是付款时间,最好是约定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付部分定金,根据《合同法》规定,定金不能超过总货款的20%。如果商家提出要收超过20%的定金,消费者有权拒绝。安装时再付40%-60%的货款,一定要留20%-40%的货款等到验收合格后再付,这样一旦发生纠纷时,可以留有余地,拥有一定的话语权。还要约定发生纠纷时解决纠纷的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起诉等。
二是全程查验很重要。与商家签订合同后,如果有时间的话,一定要随时留意商家制作的过程,特别是安装前一定要对照合同进行验收,可以避免一旦安装完毕,再进行拆解,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进行沟通协调。
三是保留证据很重要。自从决定进行装修开始,就要收集相关的资料,特别是商家的店堂宣传册、销售单据、签订的合同。发现问题时,要注意拍照取证。与商家沟通时可以进行录音,保存有力的证据,以便维权时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