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林业局认真做好2015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近年来,长兴县各界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发展十分关注,在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守了绿水青山就守住了金山银山。2015年4月7日――11日,在长兴县两会期间,人大、政协交林业局办理的议案、提案共为8件,其中主办件7件、协办件1件。目前,均已办理完毕。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办好人大代表的议案、政协委员的提案,长兴县委要求在6月15日内提出答复意见,7月20日内将提出的问题得以解决,并要求各承办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办理承诺书》。为此,长兴县林业局党委于4月21日召开了专题部署会,并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局纪委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办理议案、提案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领导小组根据县委的要求和局领导的分工及各科室的职责,将议案、提案分到各线上具体承办,办公室按时限负责跟踪和汇总上报。
二是方法灵活,沟通有效。在部署会上,林业局局长要求在第一个礼拜内要吃透相关文件、政策精神,在第二个礼拜内,各分管线上的领导要亲自带队与代表、委员见面,做到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的联系和沟通,明确要求把办理工作定位在实效上,改变过去的“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确定了“沟通—研究—协商—答复”四步曲的办理方法。即与代表、委员面对的沟通,将问题带回,局党委集体研究,对有议案、提案一时半截解决不了的再与代表、委员协商,最终做出答复意见。
三是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长兴县林业局办理议案、提案过程中,不断总结以往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断总结近几年来林业产业发展的遇到的瓶颈。针对《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制止毁林种茶的议案》,加强对林地资源特别是25度以上陡坡地的保护和打击力度还待加强;针对《关于加大苗木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引导》,目前,长兴的苗木发展还是粗放型,任由林农自由发展,没有形成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其实,在林业建设中,林业局一班人在不断总结,正在积极的为林农致富找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虽然各代表、各委员针对林业提出议案和提案,其实,他们是对林业发展的一种关心和支持,应该感谢他们。(长兴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