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文化生活充实快乐

26.08.2016  17:03

  聚光灯下,拉起二胡、弹起琵琶……身着鲜艳服装的演员们开始了精彩的演出——8月1日晚,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公益演出进社区活动在北宅街道北头社区文化活动广场精彩上演,台上演员们表演得起劲,台下观众们看得开心。

  连日来,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在崂山区各街道、社区的文化活动广场上,一支支由社区居民自发组成的文艺队载歌载舞。从7月29日开始的60天时间里,崂山区公益演出进社区活动将陆续走进中韩街道牟家社区、沙子口街道北龙口社区、王哥庄街道晓望社区等社区,为百姓送去上百场精彩的文艺演出。

  8月6日下午,在崂山区中韩街道东韩社区文化广场的演出后台,中韩文艺团队的李大姐和同伴们忙着做演出前的最后准备。“跟姐妹们一起搞搞文艺活动让我们觉得老有所用,以前上班没有时间,现在退休了终于有了这个机会。”李大姐介绍,退休后去老年大学学舞蹈、上网看视频琢磨舞曲、跟同伴们一起讨论动作、设计服装道具,生活充实而快乐。

  中韩街道东韩庄户剧团民乐队是崂山区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文艺队之一。“这个民乐团成立之初只有五六名成员和几种简单的乐器,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崂山区文化馆馆长杨国华介绍,从2010年起,崂山区加大对基层文艺队伍的扶持力度,从排练场地、乐器配发等方面给予扶持,民乐团也由此进入了发展快车道。

  全方位的帮助扶持,为社区居民组建文艺队伍解决了种种困难。据了解,为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引导群众文艺表演团队实现规范化管理,今年5月,崂山区出台《崂山区群众文艺表演团队扶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崂山区辖区内各群众文艺表演团队根据自身队员数量、培训和演出等服务群众的次数、规模、质量等标准逐级申报为相应等级,区政府根据团队等级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用于民间文艺表演团队组织创作、培训、排练、演出,以及购置或租赁服装、道具、器材等设备,以促进群众文艺表演团队在社区文化建设、公益性文化活动开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文化部门将对文艺队扶持实施动态管理,评选采取民间文艺团队申报、街道文体中心初评、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复审、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一年一评。

  “《办法》出台后,区里文艺队的热情出乎意料,以前是有演出邀请大家来参加,现在是争着要参加演出,还不断要求增加演出的机会呢。”杨国华说。

  而专业的文艺项目培训,则为基层文艺队伍不断提升水平创造了条件。于丽华是东城之星舞蹈队的队长,为了更好地教队员跳舞,于丽华常去崂山区文化馆或是青岛市群众艺术馆参加培训,学会以后再回来教队员。几年下来,东城之星舞蹈队在崂山区的名气越来越大,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多次获奖,还曾在2014年获得全国健身操(舞)大赛腰鼓类第一名。

  据了解,为支持群众民间文艺表演团队发展,崂山区今年将投资100万元打造扶持100支群众民间表演团队,并已列入政府实事项目,同时注重发挥社区骨干、社区文艺志愿者作用,通过邀请知名专家进行指导等渠道,提高群众民间表演团队艺术水平。“各培训班的教学老师由市专家辅导团聘请专业人员以及区文化馆、区图书馆业务干部组成,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崂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王绍美介绍,今年上半年,崂山区已经在区文化馆及各分馆开设舞蹈、模特、合唱、吕剧、剪纸等13个公益培训班,培训已达90期,培训学员3600余人次。

  如今,崂山区的群众文艺队已发展到217支、6000多人,涉及民乐、舞蹈、戏剧等多个艺术门类,成为文化崂山建设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