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的光芒照亮每位职工
记者徐欣慰报道 不久前,建德市一家矿山企业在与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因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赔付金额分歧较大,引发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建德市总工会获悉后,第一时间和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介入,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科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与人力社保、企业所在地有关单位,找到企业负责人,摆事实、列法条、讲道理。经过努力,最终,120名职工依法与该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赔偿金共计600多万元,妥善处理了该起群体性事件,受到党政、职工、企业三方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建德市总通过开设工会法律援助窗口、配备专职工会公职律师、强化工会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等一系列措施,贴近职工法律需求,为职工打造了直接便捷的一站式工会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早在2004年,建德市总就开设工会法律援助站,以电话咨询服务为主,逐步规范职工法律咨询服务。2009年,开辟设有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窗口的服务大厅。在坚持电话咨询服务的基础上,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接待咨询,承办职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初审手续等。同时,建德市总专门设置了工会公职律师岗位,选调了具有法律执业资格、持有法律援助执业律师证的人员担任工会的公职律师,加强工会法律援助的骨干力量。通过几年的努力,工会援助工作站成为建德职工解决劳动争议、工伤待遇补偿等方面法律难题的首选。
李春根,今年59岁,2008年1月开始在建德市总工会工作,是杭州五县(市)内目前唯一一位在工会服务中心供职的公职律师。他所承办的维权案件,法院和仲裁机构都特别重视。在他办公室墙上挂着很多锦旗,上面有写着“法治天下春满人间”,有写着“尽心尽力一心为民”,每一面锦旗后面都有一个感人的故事。当记者问起李律师执业多年最难忘的案件时,他捧出一摞厚厚的档案说:“其实,劳动维权案不少都很相似,职工诉求也很接近,我们要做的就是尽量让职工感到法治的力量,工会的温暖。”
记者随意翻开了一个档案,何师傅,52岁,在一家私营企业担任仓库保管员。2014年10月,企业改革时认为他年纪大,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协商过程中,企业干脆以他严重失职及违纪为由单方解聘。何师傅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多次协调未果。无奈,何师傅找到建德市职工服务中心,老李接案后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该企业提供的何师傅违纪的证据系作假。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律师帮何师傅提请劳动仲裁。最终,企业愿意调解,何师傅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建德市总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主动开展与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单位之间的合作,依法调处劳资双方利益冲突,实质性地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共荣发展。工会还建立了宣传引导制度,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在强化法制教育的同时,更提高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
按照“大平台、大服务”的要求,建德市总进一步加强职工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同时更精心布置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了工作站的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明确了工作站各项职责,并将服务内容、范围、工作流程上墙,让职工获得帮助的同时,又能感受“娘家”的温暖。截至目前,工作站承担了建德90%左右职工涉法咨询、法律援助案件,年均接待职工法律咨询约400多人次,年代写法律文书约40份,每年直接参与调解、仲裁、诉讼的职工法律援助案件约30件,每年为职工避免和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400多万元。
“为职工维权不一定要与企业闹翻,但如果遇到无良老板,我们坚持依法维权,让法治的光芒照亮每个职工。”建德市总工会主席赵银松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