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很多个“注意”变成好主意

04.06.2018  00:34

  我省率全国之先大规模开展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把全省11个地市的1191个中心镇、一般镇、乡(集镇)、街道和原乡镇政府驻地村纳入整治范围。通过一年多来的努力,已有36个乡镇在2017年年中通过省级达标验收、429个通过年终省级达标验收。从整治和考核的情况来看,各乡镇(街道、原驻地)环境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群众文明素养也“水涨船高”。笔者有幸参与了省级达标验收考核工作,个人认为在今后的整治过程中有几点需要引起特别注意,但只要牢牢把握“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这条主线,很多个“注意”就会变成好主意。
   注意工作认识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是“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是一项“有始无终”的工作,是一项改善人民居住环境的民生工程,是一项需要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工程。我们不要因整治而整治,不能把整治工作仅仅停留在应对考核过关的层面上,甚至一旦考核通过了,就不管不顾了;更不能为了应对达标验收,把有些脏、乱、差现象“掖着藏着”,而是要把环境综合整治当成一项长远工作,持之以恒地投入,坚持不懈地推进,使我们人类生存的环境越来越整洁、越来越美好、越来越和谐。
  建议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注意整治范围 逐步向边远村落扩展
  省、市、县下发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中,都明确提出“以乡镇政府(包括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办事处)驻地建成区为主要对象,兼顾驻地行政村(居委会)的行政区域范围和仍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镇政府驻地”为整治范围。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个别乡镇因区域面积过大、建成区范围内涉及村居过多,有的甚至没有连贯、距离乡镇核心区较远,而随意缩小整治范围或减少整治村居;还有的乡镇只注重整治建成区范围内的核心区块和主要道路、重点地段等“面子”工程,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老旧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里子”的整治,造成整体整治工作的不平衡。
  建议建成区全域全方位整治,逐步向边远村落扩展。
   注意民生建设 杜绝“短平快”等工程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我们党和政府的任何一项工作,都要以改善民生、提升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对集贸市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公园绿道等涉及民生的一些基础设施配置,制定了硬性要求,为改善和提升群众生活质量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区域不平衡、发展不平衡还是客观存在,特别是温州地区,沿海与边远山区、沿江与内陆平原,经济发达与欠发达高度落差并存。在边远山区、海岛乡镇、仍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镇政府驻地等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就亟需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财政资金向民生项目倾斜,还要注意在整治过程中少扰民、不惊民、多惠民。
  建议注重小城镇整治工程质量,坚决杜绝出现“短平快”、“豆腐渣”、“政绩形象”工程。
   注意历史建筑 努力减缓其消失步伐
  历史建筑,是指具有历史意义的建国之前(包括民国时期)的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是超越了一个个政治、宗教、经济体制的兴衰和跨越时空而留存下来的,积淀了深厚的中国建筑文化底蕴和独特的乡愁记忆文化。我们没有办法使历史建筑与世长存,但我们可以通过科技手段和修缮保护,延缓历史建筑与我们的共存时间。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我们会在修一条路时碰到一些“花甲之年”的建筑、我们会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碰到一些“耄耋之年”的建筑、我们会在重点工程建设时碰到一些“期颐之年”,这时候,我们应该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予以保护;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整体迁移;真的保护不了,可以用三维技术全貌录制留存。历史建筑的存在是我们摆脱“千镇一面”“万楼一貌”的最好办法,我们惟有尽最大努力减缓历史建筑消失的步伐。
  建议“保、救、管、用”结合,发挥历史建筑深厚的文化底蕴。
   注意总结提炼 提供典型示范案例
  我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涌现出很多先进经验和做法。刚印发的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提出,“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这既是对浙江工作的鼓励,也是鞭策。例如:浦江县治理线乱拉的“廿字战法”、管控历史建筑风貌区的“降层法”,秀洲区、天台县的“驻镇规划师”制度,天台县的 “一街一路一支部”,台州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兰溪融入“海绵城市”理念,建德“街长制”,温州重点推行EPC模式,等等。随着整治的不断深入,还有很多先进经验和做法,有待我们进一步去总结提炼,复制推广,为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提供典型示范案例。
  建议边整治边总结,及时提炼推广经验。(作者系温州市整治办 余钢梁 编辑 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