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来公款进腰包
24.11.2014 12:14
本文来源: 法院
刘某,江西人,25岁。去年年初,刘某到黄岩一家科技公司做销售业务员,负责国内销售业务和收取货款工作。
去年5月,刘某代表公司跟一家模具公司谈成一笔加工业务,直至今年1月,模具公司仍拖欠科技公司尾款1.5万元。经多次催讨,1月10日,对方公司终于松口让刘某去财务领取现金,这笔钱款刘某没有上交给科技公司入账。
同时,刘某又将另一家模具厂催讨得到的业务尾款8000元捂进自己的腰包。之后,刘某便不辞而别。
今年6月27日,刘某在广州市番禺区一家网吧被警方抓获,刘某家属向科技公司退回赃款2.3万元。
11月19日,黄岩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时,刘某称自己那段时间手头比较紧,侥幸认为这些尾款拖欠时间长远,公司可能不会注意到,就一时起了贪念。
法院认为,刘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本文来源: 法院
24.11.2014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