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认定+复查”双轮驱动提升规范化水平

02.05.2017  11:05
        近年来,云南省档案局以规范化管理为手段,通过“认定+复查”双轮驱动的方式,不断督促各级档案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落实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动态管理。

        2011年,云南省档案局针对各级档案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新情况、新要求、新趋势,出台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标准,建立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机制,并从2012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认定工作。认定工作采取“对各级档案馆的认定工作由省档案局统一组织,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认定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方式。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有4221家单位通过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获得了由省档案局颁发的证书。

        通过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得以提升,社会档案法治意识得以增强,档案管理更加有章可循,档案资源总量增长迅猛,档案业务建设更加规范,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突破,档案管理更为精细安全,有力促进了云南省档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在完成认定工作的基础上,2016年,云南省档案局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及示范单位复查办法》,对认定有效期届满的各级档案馆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复查。《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及示范单位复查办法》针对资源建设、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保障条件等工作重点,设定了详细的复查内容明细表,并设置了加分项,复查采用10分制计分,得分9分以上为合格,有效期为3年。对州市县的复查工作采取“1+4”的方式进行,即对州市县档案馆进行复查时,分别抽取同级机关、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各一家进行复查,以此检验认定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