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微信的克隆“好友”

03.06.2015  03:58

近日,海盐县秦山街道出差才三天的董先生却放下了手头的工作,火急火燎赶到了秦山派出所报案,声称自己在微信上被所谓的“好友“诈骗了15000元。 

三天前,刚到海盐出差的湖北宜昌人董先生的微信突然收到了一个好友验证,董先生看着该好友验证的头像觉得十分眼熟,便点开好友头像发现正是公司派遣常驻德国的同事周某。于是两人简单的寒暄了两句后,周某便这样对董先生说道:“我朋友在老家出了点事向我借15000元,我这边汇钱不方便,你能不能帮我先垫一下汇给他?”看到同事向他借钱,谨慎的董先生还是想到用QQ联系下同事周某证实一下。董先生手机登陆了QQ后却发现同事周某的QQ处于离线状态,无法联系到他。正当董先生踌躇不定之时,微信好友周某在微信上这样对他说道:“老董,你知道我在德国,国外汇钱到国内到帐需要一段时间,我那个朋友的事情有点急,要不我也不会找你,能不能麻烦你先帮我给他汇个15000元,我现在把这笔钱汇给你,过几天这钱应该就能到你帐上。”看到这段话后,老董仿佛吃了颗定心丸,既然这个周某都能提到他在德国,那么必然是周某本人了。于是周某的催促之下,董先生用手机银行将15000元转账给了周某提供的银行账户,而微信好友周某也信誓旦旦的表示这几天汇给董先生的钱就能到帐,于是董先生也就放宽心来。起先董先生碍于同事情面一直不好意思开口再次询问同事,只是反复查询着自己银行账户。很快三天过去了,账户里一点动静都没有,终于董先生再也按捺不住了,在微信上联系同事未果后,终于在qq上联系到了同事周某。然后经过简单交流后,同事告诉董先生自己并没有加他微信好友,更没有再微信上向他借钱,建议让董先生立即报警求助。在得到同事证实之后,董先生终于意识到了自己被人诈骗了,于是董先生立即放下手头工作火急火燎的赶到了秦山派出所报案。

民警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分析到:不法份子通过社交网站盗取了董先生同事周某的身份信息和交际信息,然后用周某本人的照片迷惑其好友,利用微信好友取得朋友信任后实施诈骗行为。民警这样对董先生说道:“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好友,凡是涉及转帐汇款时应谨慎细心,先查证一下,例如通过电话求证等方式进一步联系好友以核实真假。”董先生悔恨的说道:“当时没有多长一个心眼进一步联系同事,才上了骗子的当啊!”目前该案已立案侦查之中。

警方普及常见的微信诈骗手段:

1.冒充好友借钱

选定一个要冒充的好友,将自己的头像修改成对方的头像。然后复制账号昵称、个性签名等。如果有充足时间,还可以将对方相册图片搬运到自己相册内,甚至抄袭对方的“朋友圈”内容,如此一来几乎可以“以假乱真”。这种情况下,骗子就很容易向群内好友借钱。

2.换手机号未解绑微信

这是一个典型的微信风险:换手机号未解绑微信,微信号被他人使用。已经发生的多起案例显示,手机号码停用前如果不解除与微信之间的捆绑,那么您将和号码的新主人“共用一个微信号”,可能造成个人隐私和信息的泄露。

3.小游戏“玩丢”个人信息

最近警察在办案中发现,微信用户在玩小游戏时个人信息无意间出现泄露的问题。微信用户在玩游戏时,也应该时刻小心个人信息被小游戏玩“”。微信开发人员设  置有开放接口,以吸引第三方参与微信开发,但是却没有设置询问用户“是否授权应用程序访问信息”的功能。所以,可能不经意间,个人信息就被“”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