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前华裔警察梁彼得被判五年缓刑 免于坐牢
据美媒报道,当地时间19日下午,纽约前华裔警员梁彼得案宣判,其罪行由过失杀人罪降为刑事疏忽杀人罪。法官接受了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对他处以五年缓刑及社区服务,梁彼得因此无需坐牢。
法官在19日宣布判刑之前,将他的过失杀人罪名降为“刑事疏忽杀人罪(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布鲁克林高级法院法官Danny Chun宣布,梁彼得被判5年缓刑和800小时的社区服务。此外,梁彼得还因渎职罪名被判3年缓刑,两项缓刑同时进行。
法官在法庭上说:“当我看了被告进入政府楼Pink Houses一楼的监控录像,我认为他当时是在全力以赴地做自己的工作、保护民众。开枪并杀人不是他的本意,这不是蓄意犯罪,而是疏忽犯罪。”
宣判后,布鲁克林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立即发表声明,表示将对此案继续上诉。汤普森在声明信中表示:“布鲁克林地区检察办公室积极起诉梁彼得犯有过失杀人罪名,因有确切证据表明,梁彼得的行为是有罪的,法律要求梁彼得必须为夺走格利(Akai Gurley)的生命的行为负责。”
“大陪审团代表布鲁克林社区的声音,同意并裁定梁彼得有罪。作为已被定罪的重罪犯,梁彼得失去了他的警察职业,时刻被牢记一个事实——因为他的疏忽,导致了格利先生的死亡。”
汤普森在声明书最后表示:“我们提出的量刑建议对这个特殊的案件来说是十分公平的,但我们尊重法官的减罪判决与我方意见不一致,我们将继续对此案进行上诉。”
宣判后,辩方律师也表示将继续上诉。
据报道,在宣判前,梁彼得在法庭上告诉法官:“从小我的父母认为我想要成为一名警察是一个可笑的梦想,当我从警察学校毕业,我的梦想成真了。虽然现在我的生活被永远地改变,但我希望有机会自新。”
随后,梁彼得向死者格利的家人道歉。而格利的家属则表示,道歉无法换回格利的一条性命,他们不满法官对梁从轻量刑。
梁彼得的律师之一舍曼(Paul Shechtman)在法庭上说,梁彼得“不是一个坏人,也不是恶魔”。
而在法庭外,华人区域聚集超过百人,华人民众手举标语,呼唤法官公平公正判决。现场也聚集了众多格利的支持者进行示威抗议。超过200名荷枪实弹的警员在此维持秩序,其中包括纽约警局的反恐部队。梁彼得的支持者和反对者人群被用金属护栏隔开。
上月,检察官汤普森(Kenneth Thompson)向法官提出量刑建议,希望判决梁彼得缓刑5年,配带电子镣铐在家监禁6个月,做社区服务500小时。汤普森表示,鉴于该案的事实、当事人没有犯罪前科,以及梁彼得对公众安全不会带来任何威胁,因此他认为没有必要判决梁彼得入狱监禁。
而19日的判决比汤普森的建议更轻。
梁彼得与2014年11月20日与搭档在布鲁克林政府楼的楼梯间巡逻时,不慎配枪走火击中墙壁,子弹反弹恰好射中进入楼梯间的格利胸膛,致其死亡。大陪审团以二级误杀、二级攻击、二级疏忽致险、刑事疏忽杀人及渎职五项罪名起诉梁彼得。28岁的梁彼得原本最高面临1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