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中警”20年执行任务32万次 搭起警民和谐桥

20.06.2017  09:05

图为:一位市民正在填写警务评议表。 周尔博(通讯员) 摄

  中新网杭州6月19日电 (见习记者 王刚 通讯员 陈谊)敢当“黑包公”,善当“啄木鸟”,又能以血汗书写“担当”,20年来,浙江公安督察砥砺前行,不仅被民众所肯定,又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促进了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警务督察是公安机关各警种中唯一一支由行政法规明确建立的警种,被称为“警中警”。


图为:杭州市公安局第一任督察队长徐秉刚与民众互动。 周尔博(通讯员) 摄

  1995年12月,浙江省成立第一个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绍兴市公安局督察委员会。20年后,该省督察机构达103个,专职督察民警393人,组建派出督察队35支。

  今年4月,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民警在对辖区一棋牌室涉嫌参赌人员进行控制时,邻近包厢的唐某、吴某夫妇眼见熟人被抓,借故与民警发生争执,并伙同他人以殴打、嘴咬民警、抢夺、损坏警官证等方式妨害公务,致使现场3名民警和1名协警不同程度受伤。


图为:浙江一位督察民警正在街头督察巡逻民警的装备使用情况。 周尔博(通讯员) 摄

  案发后,富阳公安分局警务督察大队、维权办立即启动执法维权预案,第一时间慰问受伤民警、了解案情,同时对“唐某和吴某妨害公务案”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警的犯罪行为。

  次日,经富阳公安分局批准,犯罪嫌疑人唐某、吴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3名同伙因阻碍执行职务分别被行政拘留五日。

  这是浙江公安督察工作的一个缩影,20年来,浙江省、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发挥督促抓落实的职能优势,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查纠工作不落实、部署不及时、履职不到位等警令不畅行为,均取得了突出成绩。


图为:浙江几位民警正在表演督察警务小品。 周尔博(通讯员) 摄

  据统计,20年来,浙江省公安警务督察部门共执行督察任务31.9万次,出动督察警力89.4万人次,受理核查群众投诉7.03万件,协调处置侵害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13.6万件,查纠各类问题45.45万个。(完) 【徐施宏】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