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辑视频歪曲事实 上网诋毁商业对手

27.01.2015  10:02
两被告人因损害商业信誉罪获刑   为打败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刘某和张某竟剪辑制作了一段歪曲事实的视频发到网上,诋毁对手。近日,嵊州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两被告人均因犯损害商业信誉罪获刑。
  2013年8月,一段标题为“帅丰环保灶起火爆炸”的视频出现在优酷网上,几天后被删除;同年10月,该视频又出现在优酷网上,并被不断点击和转发。帅丰公司负责人发现后,立即报警。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2013年8月3日,在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确有一位老人在家使用帅丰公司生产的帅丰牌集成环保灶煎鱼后发生火灾。但这起火灾事后经调查,并不是灶具本身的质量原因,而是因为老人离开时忘记关闭灶具燃气开关,导致油锅起火引发火灾。事发后,帅丰公司湘潭经销商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为客户以旧换新。当时,当地新闻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拍摄,但因为新闻价值不高没有播发。
  然而,这段没有播放的视频,不知怎么的被帅丰的竞争对手———浙江另一家电器公司得到,他们将原本20多分钟的视频压缩成2分钟左右,并添加了“帅丰环保灶起火爆炸”的标题,发给该公司在全国各地的20余名市场经理。该公司江山市经销商刘某得到视频后如获至宝,因为他们与帅丰公司经销商在江山的市场竞争激烈。为了打压对手,刘某分别于2013年8月20日、10月4日两次指使张某,以“电德你”的网名将视频上传至优酷网,并同意张某添加了一段与事实不符的文字诋毁对手。截至2014年1月8日,该视频被浏览2928次,损害了帅丰公司的商业信誉,也导致帅丰公司的产品销售量下降,蒙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近日,嵊州法院分别以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