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理流程

27.10.2016  20:23

近日,庆元县国土局联合社保局对庆元县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理流程作进一步规范。

为推进县委、县政府项目政策集中攻坚“画句号”行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理流程更加规范,切实减轻被征地农民办理基本生活保障的麻烦和负担,县国土局与社保局对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作如下进一步规范:

1、被征地村确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对象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度分2批次确定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名单,并将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

2、经公示无异议保障对象参保资料,所在村驻村干部、乡(镇)街道社保员应审核签字,并以村为单位统一上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