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首批63家“规范化食堂”出炉

30.01.2015  12:53
            近日,萧山区公布首批63家“规范化食堂”学校。该区于2014年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化食堂”创建工作,将学校食堂管理各级各类制度规定进行整合创新,归纳为六大举措。
            一、食堂硬件要求标准规范。以建立 “阳光厨房”为标准,因地制宜推行阳光厨房模式(视频直播、透明玻璃),实现菜肴制作过程透明、可视。对布局不符合食品加工流程、相关用室区分不合理的学校食堂,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学生餐厅,为学生提供舒心就餐环境。
            二、食堂卫生管理严格规范。以“五常法”管理在学校食堂的实施模式,秉承 “工作常组织,天天常整顿,环境常清洁,事物常规范,人人常自律”的原则,提升学校食堂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三、食堂物资采购阳光规范。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必须从区教育局公布的准入供应商中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与供应商签订规范合同,实行配送合同备案制度。落实学校食堂信息公开制度,制订学校食堂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四、食堂食品加工流程规范。学校食堂加工严格规范流程。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学校食堂不出售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品,不制售冷荤凉菜,尽量少制售或不制售油炸食品,油炸食用油要及时更换。
            五、食堂消毒留样要求规范。严格餐饮具、工用具消毒,学校食堂使用的工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学校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专人负责,设立留样冰箱,做好留样记录。
            六、“学生营养工程”配置规范。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在营养学、烹饪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积极鼓励食堂管理人员学习营养学知识,取得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营养师。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资助学生提供“一日一餐”免费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营养餐。
            萧山区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化食堂”工作对全区非餐饮配送学校实行全覆盖,旨在通过学校食堂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和基础条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力争5年内全区85%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达到规范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