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规划局四措并举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

29.09.2015  18:39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精神,助推我市工业企业发展,市规划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调研,对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审批方式进行积极探索,出台了《湖州市区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审批暂行办法》,在最短时间内把省市“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相关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实行承诺备案制。对“增加建筑面积不超过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部分)20%或者建筑加层不超过1层的工业企业项目”,其工程规划许可不再审批,而实行承诺备案制。二是规范承诺备案制程序。对承诺备案制程序进行简化,整个流程划分申请、审查、规划核实等三个步骤。三是缩短办理时限。明确项目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应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并告知原因。对规划核实时间由7天缩短为3天。四是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承诺备案受理情况落实抄告制,及时通报项目所在地行政执法部门。对放线、验线实行“四联清单制”,测绘单位、行政执法部门、规划部门、建设单位各执一联,同时规划管理人员现场参与技改项目放线、验线,确保准确性,强化全程监管,保障相关主体利益。(湖州市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