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设规划局“三简化一强化”助推建筑业发展
03.07.2015 11:32
本文来源: 建设厅
一、简化市外企业进台管理
此前,市外建筑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企业及造价咨询企业要进入台州市场,必须到市建设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和备案证。在办理登记手续环节,企业必须有办事机构管理体制,还要有一定面积的办公场所。市外企业进台管理简化后,市外省内的企业可以直接在该市承接业务,享受该市企业同等待遇,无需再经过登记备案环节。而省外企业要进驻台州则只需在省建设厅备案。该政策推行后大幅减少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投入,仅办公场所租赁一项,按每家企业每年租用100平方米办公场地计算,每年可为进入台州市场的200家市外企业节约资金约200万元。
二、简化施工企业保证金管理
新的管理政策生效前,市外建筑业施工企业要进入台州市场,无论是否承接到业务都要向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缴纳一笔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总承包企业缴纳额度为12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为60万元。保证金缴到市级专用账户后,由市里划转到相关县(市、区)。施工企业保证金管理简化后,市外建筑业施工企业进入台州市场,如未接到业务,则不需要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接到业务的企业需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到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缴纳,而非向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缴纳。缴纳额度由当地根据工程规模等情况确定,预计较原来缴费金额平均减少约30%。
同时,台州市对建筑业施工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额度采用信用浮动和差异化管理原则。被评为AAA级且两年内在该市无欠薪记录的企业,在相应类别范围内承接工程项目可免缴保证金。但此类企业如果发生欠薪事件被主管部门通报,主管部门将加倍收取保证金。
三、简化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不包括农民工在内,台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总人数接近1万人。根据新政,该市取消了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考试,该类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办法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自行确定。该政策实施后将大幅减少企业培训成本。同时,实行“轻准入、重监管”模式,违规人员和记分超过限度的人员必须接受强化培训和考试。
四、强化动态监管
在降低准入条件的同时,加强对建筑业的动态管理。2014年以来,台州市对所有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信用管理,每家企业和人员均配备“信用身份证”,及时关联企业的市场经营状况、现场施工状况等。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建造师进行了八方面综合评价,确定了AAA、AA+、AA、A和B五个等级,并把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在2014年市区公开招投标的21个项目中,AAA级和AA+级企业中标项目为14个,中标率从原先的35%提高到67%。
下阶段,该市将继续完善台州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系统,鼓励市外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信用评价,营造开放和谐的市场环境。创新检查方式,以问题为导向,采取“飞行”检查、马路巡查等方式,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大检查频率,实行差异化管理, 进一步完善“两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并按照《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和《台州市工程建设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
本文来源: 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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