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三措并举强化房地产开发建设规划管理

16.11.2015  11:08
  一是严格规划修改程序。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规划管理的严肃性,经过审批的规划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规划修改程序。
  二是规范规划许可环节。进一步健全规划许可环节“阳光规划”制度、批前公告和批后公布制度、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预(实)测制度、城建监察批后跟踪制度,以保障规划管理规范有序实施。
  三是完善规划监督机制。完善规划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变更规划、调整用地性质或容积率审查、论证、公示、听证等环节,加强事前、事中监督。(玉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