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0类项目进入西部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 列西部首位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新疆40类项目进入西部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数量在西部12省(区、市)中排名第一。
从该目录整体来看,太阳能发电相关产业成为此次鼓励发展的重点之一,鼓励风力发电场建设和运营、太阳能发电技术的建设和运营,新疆还鼓励风电机组的技术研发和改造。新技术也得到政策支持,如智能微电网技术以及干空气能应用技术。
从新疆来看,40类新增产业项目的重点鼓励发展项目集中在制造业和服务业。包括民用机场运营、宽带网络建设以及运营、艺术及技能培训、乙烯、芳烃生产装置生产的有机化工原料就地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服务“三农”、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民族演艺服装、乐器设计、生产和销售等。
其中,在西部地区,民族演艺服装、乐器设计、生产和销售只有新疆涉及。
新疆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宁说,新疆的经济增长主要是靠消耗资源,表现为高耗能、低效益、低质量、高排放的“瘸腿经济”结构。“工业瘸腿”的表现是重工业强、轻工业弱,“农业瘸腿”方面,畜牧业发展水平低,“服务业瘸腿”方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提高了制造业成本,中小企业发展困难,带动就业难度大。从这次国家出台的西部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主要发展风电、制造型、服务型企业,有助于新疆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除西藏外,西部其他11省(区、市)汽车整车制造项目都进入西部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民用机场运营则涵盖西部所有地区。王宁说,西部地区的汽车制造和航空产业有望在未来迎来黄金发展期;未来西部地区的产业定位和产业结构也逐渐从原有的能源和资源基地转向集能源和制造为一体转变。
该目录从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包括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两部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25%,按照国家财税政策,进入目录的产业将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