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在长途汽车西站查获一批非法运输野生动物
03.11.2014 16:23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为了加强对野生动物运输管理,强化凭证运输意识,10月30日下午4时,金华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在对金华市长途汽车西站进行检查时,在一辆从淳安到金华的大巴车上查获一批野生动物活体,共4种15只,有果子狸3只,猪獾3只,野猪3只和黄麂6只。
查获的4种野生动物外表都有明显的伤痕,可以断定本批野生动物都是野外猎捕获得,而非人工养殖。客车司机无法提供野生动物运输证,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查扣,并将动物送金华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管护。
根据《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运输、邮寄、携带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应当凭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合法来源证明,向县级以上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运输证。若无证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将会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处罚。如果非法运输的野生动物是国家重点保护级别,将会触犯刑法。下一步,金华市将继续加强对野生动物运输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将对金华市火车站和汽车站开展摸底检查,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行为。(金华市林业局)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3.11.2014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