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审计局出台审计现场管理若干规定
为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规范审计执法行为,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近日,杭州市西湖区审计局印发了《西湖区审计局关于审计现场管理若干规定》,从业务程序、程序管理、纪律管理等方面,对审计组的现场审计活动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审计现场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规范现场实施程序。 确定了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程序及重点内容。要求在充分开展审计调查了解工作的基础上,由组长或者主审制度实施方案并上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实施方案要明确具体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措施方法、人员分工等内容。审计组长要加强对方案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审计实施方案应在审计现场期间前三分之一时间段内完成。
二、明确审计现场实施工作要求。 一是拓展信息渠道,通过审前向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部门了解和审中多层次沟通等途径获取更多问题线索。二是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审计现场发现重大问题线索的,要第一时间逐级汇报。三是实行审计组现场例会制度,对征求意见稿审定、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情况、反馈的采纳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并编制《重要事项管理记录》。四是完善审计移送处理报送程序,审计组向上级机关报送数据、报告,应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审定后进行。
三、加强对审计证据获取要求。 一是要求确保数据准确,证据充分完整。二是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与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为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做好基础素材。三是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其质量负责。
四、明确执行项目的办结时限,确立检查考核制度。 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保密纪律以及考勤纪律。要合理安排审计进度,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遵守现场实施时限、提交初稿时限及出具报告时限。要求成立局审计现场质量管理考核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对当年度审计项目定期检查,按照扣分标准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