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调整农资补贴政策:20%资金支持种粮大户
近日,财政部 、农业部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指出: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从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简称农业“三项补贴”).
2014年,国家财政拨付农业“三项补贴”资金1436.45亿元,与今年财政拨付规模大体相当。因为今年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数额未变,这意味着今年农资综合补贴金额也与去年持平约为1071亿元。以此计算,国家将从中拨出不少于214.2亿元用于补贴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
5月22日,财政部 、农业部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指出: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从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简称农业“三项补贴”).
两部委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要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此前4月3日,财政部下发通知,拨付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3项资金共1434亿元,助力今年的农业生产。2014年国家财政拨付农资综合补贴为1071亿元,今年拨款大体相当。
214亿元农资综合补贴支持种粮大户
两部委要求,根据当前化肥和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降的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要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而此次财政调整资金,则用来支持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今年4月初,财政部、农业部下发通知,拨付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3项资金1434亿元。不过,两部委未公布今年农资综合补贴具体数额。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2014年,国家财政拨付农业“三项补贴”资金1436.45亿元,与今年财政拨付规模大体相当。其中,2014年财政拨付粮食直补资金151亿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14.45亿元。
因为今年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数额未变,这意味着今年农资综合补贴金额大体为1071亿元。
以此计算,国家将从中拨出不少于214.2亿元用于补贴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
对于此次政策调整,财政部网站公布的两部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指出: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一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我国农业生产成本较高,种粮比较效益低,主要原因就是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经营规模小。二是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的迫切需要。在多数地方,农业“三项补贴”已经演变成为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除自己承包耕地之外的补贴支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对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作用大大降低。
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调整的目的是在全国范围内调整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东方艾格农产品分析师马文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整补贴政策支持种粮大户,推动农业集中经营是好事。他建议,既然是为了鼓励农民种粮,那就应该不改变原有农资综合补贴金额,直接都补给农民,国家再拿出新增的补贴来补贴种粮大户。
农资综合补贴改革试点今年启动
《指导意见》指出,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选择安徽、山东 、湖南 、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作为试点省份,由被选中的试点省份选择一部分县市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
两部委要求,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二是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按照全国统一调整完善政策的要求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两部委指出,其他地区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比照试点地区的政策和要求自主选择一部分县市开展试点,但试点范围要适当控制。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在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推开。
此次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调整的目的,也是为推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两部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有多种形式,既有土地有序流转形成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也有通过股份合作、联合、订单农业和社会化服务提供等方式实现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对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国家将给予信贷和财政支持。上述相关负责人称,一是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通过农业信贷担保的方式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也可以采取贷款贴息、现金直补、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利息给予适当补助(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
不过,对于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补给种粮大户,马文峰有一些担心,他认为这种改革存在如何认定、补贴是否会被截留的问题,需要有规范的管理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