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连续8次提高,松阳林农持续受益
25.06.2015 18:3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经省政府同意,今年我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30元/亩·年,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
2004年我省全面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来,松阳县规划界定省级公益林447346亩,从2004年-2009年补偿标准分别为8元、8元、10元、12元、15元、17元。
2010年公益林扩面为932047亩,从2010年-2015年补偿标准分别为17元、19元、19元、25元、27元、30元。
今年已是连续第八次调整提高标准,2015年补偿标准是最初标准的3.75倍,为全国省级最高标准。
2004-2015年12年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松阳县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累计达15900万元,惠及326个村级集体组织、20987个农户、2个国有管护单位直接受益。
持续提升的公益林补偿资金极大的促进了松阳县公益林建设的健康发展,使得原先的砍树人转变成了看树人,促进了林区发展、林农增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绿色发展理念,推进了田园松阳建设。(松阳县林业局)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5.06.2015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