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审计力促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30.12.2016  21:09

 近日,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衢江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耕地用途管制,提高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

今年8月该局在耕地保护补贴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村经济合作社补贴申报不合规,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区集体耕地保护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并提出了加强补偿资金监督管理,尽快出台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确保规范完善补偿资金收支管理等审计建议。

该办法明确补偿的范围、对象、标准和条件。补偿范围包括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一般耕地,补偿对象是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并已依法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补偿资金的发放与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系数和非法占用耕地情况相挂钩,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保护的补偿标准分别为每年每亩60元、每年每亩30元。对于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根据执法部门日常违法检查结果,发现1起并整改到位的村,耕地保护补偿资金按80%补偿,发现2起并整改到位的村,耕地保护补偿资金按50%补偿,发现3起及以上的村,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不予补偿。

办法规定了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列入当年度区财政预算,补偿资金以“以奖代补”方式发放。在确保完成耕地保护任务并符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资金可用于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等。

办法还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国土、农业、财政等部门作出相关职责要求,保证数据真实、审查仔细、考核规范、监督有力、追责严厉,确保该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