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联百村结千户同奔小康共致富”活动的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衢江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基本消除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基本消除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7号)、《关于做好全省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4600元农户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浙民助〔2015〕71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基本消除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工作的通知》(衢委办发〔2015〕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全面启动“联百村结千户同奔小康共致富”活动。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基本原则。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4600元农户名单,采用家庭人均纯收入从低到高倒排形式,按有无劳动能力等情况分为四类对象。一是已纳入2014年低保农户;二是已纳入2014年五保农户;三是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4600元、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较弱、有子女但赡养能力较弱、未纳入2014年低保或五保的农户,列入“建议纳入低保农户”名单;四是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4600元、有劳动能力且未纳入2014年低保或五保的农户,列入“需帮扶低收入农户”名单。根据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农户的“致贫”原因与帮扶意愿,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分类施策落实帮扶措施,做到不漏一户、不错一户,确保“农户不脱贫,干部不脱钩”。
二、制订帮扶方案。按照衢州市委组织部、衢州市农办、衢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一户一策一干部”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衢市农〔2015〕5号),结合《关于印发2015年度部门联系乡镇(街道、办事处)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2015〕38号),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会同结对帮扶联系部门将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已纳入低保”和“已纳入五保”,以及拟纳入“低保扩面”对象除外)落实结对干部,制定帮扶方案,全面落实“一村一计一单位”和“一户一策一干部”。各结对干部根据帮扶情况,如实填写《衢州市衢江区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记录卡》(简称《帮扶记录卡》),年底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被帮扶农户户主共同签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档案管理,《帮扶记录卡》镇村两级存档保存,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街道、办事处)有数据库。加强对干部是否真结实帮、各项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农户收入是否实际增长等情况的日常检查与督导,并将“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的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对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帮扶任务。明确联系部门(乡镇)和帮扶结对干部的工作职责,确保结对低收入农户2015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4600元以上。联村部门(乡镇)主要职责有五项:一是指导理清村级下步发展思路;二是帮助改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重点帮助解决制约生产发展的基础设施;三是指导开展“一村一品”行动,重点发展能够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项目;四是帮助开展农民技能培训,促进低收入农户提高生产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五是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和举措。帮扶结对干部的主要任务有二项:一是摸清低收入农户家庭情况、致贫原因及帮扶需求;二是根据结对低收入农户具体情况分类指导,帮助落实产业扶持、金融扶持、就业扶持等精准扶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