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15.01.2015  12:38

  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进一步规范涉林采矿、土地整理等项目管理,衢江区积极行动部署,于10月24日组织召开专题协调部署会,成立了林地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通过摸底排查、打击整治和总结巩固阶段的工作,基本查清了存在的问题,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加强林地保护监管、完善林地责任体系、建立林地保护长效机制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认真清理排查。充分认识进一步严格林地管理,切实加强生态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林地管理的紧迫性、长远性及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站在衢江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把林地管理放在耕地管理的同等位置,把林地保护工作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做到了不以牺牲林地、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经济增长。

  衢江区对2011年以来涉及林地整理项目62个,林地面积4276余亩进行一次全方位地清查,逐地逐块地进行核实,检查是否有少批多占或非法占用林地现象,切实做到检查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彻底查清非法占用林地和涉林土地整治项目是否实施了复绿及种植措施。由于前几年土地开发项目资金投入少,后续管理差,再加上雨水冲刷等因素,使开发后的项目出现抛荒、水土流失、驳坎倒塌、土质板结等问题。为此,区林业局成立督查组,对检查中发现需提升(整改)项目28个,涉及面积1796亩,督促责令在2015年4月份之前整改到位,完成复绿。

  二是规范管理,严格审核执法。加强对涉林地的矿山采石、取土、林业生产服务设施等征占用林地项目的审批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依法完善相关手续,保证征占用林地合法、规范,对申请材料不全的、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受理。对确需征占用林地的,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预审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对发现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该停止的,一律停止使用占用林地;该复垦的,必须复垦;对非法占用林地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处罚的一律处罚到位,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与区政府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开展联合执法。目前,衢江区有涉林采矿项目8家单位,由于没有项目立项批件,导致不能办理征占用林地申报。为此,区林业局主动向区里领导汇报涉林矿山开采的现状情况,得到区领导高度重视,于11月25日由副区长巫建民主持召开了衢江区林地保护(涉林采矿项目)专项行动协调会。区政府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明确了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2家涉林开采单位责令关停,1家涉林开采单位责令恢复整治。

  三是完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了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森林资源管理机构,理清林地管理思路,完善林地管理和加强生态管理办法,强化生态管理措施,使林地管理生态保护工作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并以生态资源保护优先的意识,对涉及林地征占用坚持按程序审批。按“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宜耕则耕”的原则,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开发,做到“十禁止”,避免因追求扩大开发面积而毁林开垦。并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融入到林业管理人员工作中。对发现的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在林地开采矿山资源及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涉林低丘缓坡综合开发项目未实施复绿的,林业与国土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成立联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通报相关情况,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处理林地开发中的有关问题,切实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衢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