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教育局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9.02.2016 17:28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一是扎实开展学法普法活动。组织全体人员扎扎实实贯彻每双周五的集中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每月底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法制知识讲堂学习,局班子成员每人轮流讲课,把中心组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努力发挥其领导干部学法的主阵地的作用。精心制订计划,确定学习主题。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教育专业法律培训,并参加浙江省教育专业法律考试。
二是大力提高法制机构履职能力。依据《衢州市教育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继续聘请浙江德基律师事务所杨勇、管小荣律师任我局法律顾问,履行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重要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起草、重要、疑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研究、论证,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重要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查、洽谈、咨询论证,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法律知识培训,提出改进局机关法制工作的意见建议。明确单位法制机构人员,由分管领导任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任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抽调人员专职开展法制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三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按照《衢州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进一步从决策调研、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听证程序、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环节,完善市教育局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就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要求。同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以期作为最大民生的教育领域重大行政决策能合法、民主、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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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2016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