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全面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

19.01.2016  17:18

  《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是证明林地流转关系的有效凭证,是林地流转受让方按照流转合同约定实现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权益证明。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实际上就是对流转的林地经营权进行确权,为林地流转受让方实现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提供权益证明。

  2007年以来,衢州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得到了全面的深化,集体林地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形式大规模地进行了流转。然而,一些承包大户苦于没有林权证,在林木采伐审批时就会出现如材料不全等诸多困难,也不能将自己经营的林木进行抵押贷款,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权益也很难得到有效保障。长此以往,不但影响了林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的林木生产经营积极性,也影响了社会工商资本投资林业的热情。

  2014年在省林业厅的统一布置下,该市常山县、江山市、开化县三个县(市)列入了第一批《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试点工作,2014年10月15日,常山县率先在全市出台《常山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12月3日正式发放了衢州市第一本《林地经营权流转证》。2015年衢州市林业局进行统一布置,连续召开了两次现场推进会,经过一年多不断的试点、探索,在省林业厅出台的《浙江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管理办法(试行)》的指导下,到2015年底,全市六个县(市、区)均已全面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真正做好了衢州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全覆盖。到2015年底,该市共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55本,登记发证面积17592.1亩,其中:柯城区发证12本,登记面积933.6亩、衢江区发证1本登记面积26亩、龙游县发证1本,登记面积609亩、常山县发证36本,登记面积7996亩、江山市发证2本,登记面积27.5亩、开化县发证3本,登记面积8000亩。

  下一步,衢州市将全面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工作,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高林农林业生产积极性,引导社会工商资本投入到林业建设中来,推动全市林业发展。(衢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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