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潘桥街道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网格化服务“四成果”

16.07.2018  22:11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具体行动,又是创新提升社会治理的有力措施之一。当前,潘桥街道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仍存在力量不足、能力不强、行为不规范、机制不完善、管理不严格等问题,有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存在弄虚作假、租借资质、违法挂靠、恶性竞争等情况,扰乱了正常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秩序。7月5日-9日开始,潘桥街道分别召开7场企业安全生产中介社会化机构网格服务化竞标会。辖区24个村1200多家企业、全体网格干部、全科网格员和16家社会化服务机构受邀参加了会议。通过企业主、网格、安监部门的投票,温州市信可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温州泽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温州市安士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温州市华隆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科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安建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中介机构中标。   此次会议共达到了以下几点成果:   一、创新了三项举措   (一)精部署、推进坚持“一网格一机构”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市场和企业的关系,以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政府安全监察、服务公众安全安全教育为主责,构建“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网格体系。我们要通过一年的时间,实现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网格全覆盖,并力争100%规上企业得到“安全管家”服务。100%的规下企业得到“安全保姆”服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政府安全监管监察、服务公众安全教育为主责,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以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坚持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结合,搭建服务平台。   (三)科学统筹社会化服务机构布局,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用市场化运作机制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把互联网+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责任保险、安全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应急救援等社会服务资源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强化了四个导向   (一)坚持政策引导。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投入机制,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纳入创业鼓励和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断解决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过程中需要突破的政策难题,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产业发展的环境。   (二)坚持部门推动。各部门通过运用政策、建立制度,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主动寻求社会化专业服务,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维护服务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促进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三)坚持市场运作。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入市场竞争选择机制,通过招标竞标、买卖方双向选择等多种形式,促使社会服务组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四)坚持企业自主。在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过程中,充分尊重企业意愿,杜绝政府部门干预,不搞强制性任务安排和指定性行政要求。   三、实现了五个成效   (一)推进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一体化”建设。适时加快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改革,依法设立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标准条件,规范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严禁设立备案、保证金等限制性入门条件。服务机构跨区域开展业务的,要按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告知服务对象所在地的安全监管部门。   (二)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政府监管“一站式”建设。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鼓励全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和职业健康等机构整合优势资源,打造服务质量高、专业技术精、业绩信誉好、抗风险能力强的多功能综合性服务主体。力争到2020年,培育一批“一站式”品牌服务机构。   (三)规范了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行业行为。建立技术服务机构全过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服务的人员、程序和主要内容等,公开发布年度业绩报告。技术服务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合同协商确定。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出具的报告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支持企业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开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产品。支持企业与社会组织、保险机构、等相互合作、优势互补,拓宽宣传渠道,广泛普及安全知识。鼓励引导基层群众性组织、新闻媒体、志愿者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民安全健康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专业机构参与安全发展城市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五)推进企业注册安全工程管理机制建设。构建了以用为本、科学准入、持续教育、市场化发展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格局。按照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分级考试评定和考试大纲要求,探索实行继续教育学分制,规范注册管理、考试评定和登记服务等工作。   四、构建六个保障   (一)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保障作用。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购买技术服务,或开展安全生产委托管理服务。依法监督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鼓励其他行业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使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制度。督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委托合同的约定要求,配备与业务能力相适应的专职人员,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对服务过程中的失职、弄虚作假等行为承担责任。严禁转包承接服务项目,杜绝垄断收费、违规收费、指定收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服务项目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有资质要求的,服务提供方应在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严禁租借资质证书、非法挂靠。   (三)完善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保障。将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作为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巡查工作内容。要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行为,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参与的综合评价体系,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法律法规制度保障。对依法应当设立资质的社会化服务机构,要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开。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租赁资质证书、违法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退出机制,对存在问题的服务机构视情节,采取责令整改、通报批评、中止服务等措施,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吊销其资格证书。   (五)强化监管部门执法监督保障。将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和结果,纳入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实现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特别是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依法对负有事故责任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人员实施行业禁入和职业禁入。   (六)强化信用管理分级制度保障。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管理,信用情况作为资质认定、日常监管、政策扶持、融资授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个人安全生产职业记录。同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