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了一个意大利旅游线路 预付两万元因怀孕临时取消行程折损1.6万多元

23.10.2014  10:37

前几天,市民陆先生向12345市长热线投诉,称其太太在杭州走天下国际旅行社预订了一个意大利旅游线路,当时一次性预付两万元,之后因为个人原因而取消行程,但旅行社方面以机票、签证折损为由,扣下了16000多元,对此,陆先生夫妻俩认为实在不能接受。

因太太怀孕 临时取消行程

8月28日,陆先生的太太在杭州走天下国际旅行社,订了一个去意大利的旅游路线,出发时间为9月30日。

之前我太太突然怀孕了,又是高龄孕妇,医生建议不要远途旅行,所以9月25日,我们就取消了行程。”陆先生说:“我太太一开始时就签了预付款协议,还预付了两万块钱,后来旅行社称,机票签证一共折损16000多元,也就是只能退还3000块钱左右,那我们是不能接受的。

陆先生说,他从航空公司方面了解到,当时机票可以退,只要每张票支付1000元手续费,那么两个人机票损失就是2000元,再加上签证损失3000元,总共也只要5000元。“签的那个预付协议也是霸王条款,上面标明两万元不能退,如果损失超过两万元,还要我们再补交,这太不合理了。”陆先生表示,折损的费用过高,让人难以接受。

机票不能转让 损失1万多元

没有去成意大利,结果损失1万多元,那对于折损费用明细,杭州走天下国际旅行社方面有什么样的解释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该旅行社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刘小姐,刘小姐解释说:“我们9月23日还打电话给陆太太,确认订机票,当时她说可以的,所以24日就出票了,没想到25日晚上,她又说不去了。

我们也在尽力为他们挽回损失,像酒店什么的都没有折损,但是办签证的3000元不可避免,至于机票我们也向航空公司申请过了,考虑到高龄孕妇不宜出行,就把每人3000多税金免掉了,只要付每人6800元票价。”刘小姐表示,按照个人护照号码购买的机票不能转让,由此,机票折损也没法避免。

同时,刘小姐说,预付款协议内容也是严格按照国家旅游法规定,与旅游合同有同等效果。只要是可以避免的损失,该旅行社方面一定会争取,但因旅客个人原因造成的现有损失,需要旅客自行承担。

随后,记者也拨打了国航客服热线,客服人员黄小姐说:“根据护照信息订购的机票是不能转让的,只能由这位旅客本人使用,所以旅行社方面不可以把机票转让给其他人或者其他机构。

针对此次纠纷,市旅委相关部门已经介入协调,经办工作人员说:“机票确实已经出票了,陆太太也拿到了标注本人信息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上面包括税金每张机票总共9900多元。作为协商部门,我们查看了该旅行社方面出示的相关凭证,核实了其付出的实际费用,所以陆先生提出退15000元的要求,恐怕很难实现。

此外,该工作人员称,“很多市民认为自己没有去(旅游),就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这是一个误区,临时取消线路,离出发时间越近,可能产生损失越大,由此消费者对行程需要准确预估,而旅行社也需要在签合同时,提醒消费者会产生哪些具体费用。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史杭芝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