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出台文件 规范执法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有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要求,近期洛阳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严格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洛依法行政领[2015]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闭幕后,中共洛阳市委及时召开了第90次常委会议,提出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全市发展结合起来,及时学习、准确把握中央的各种政策思路,从中找到符合洛阳市实际着力点和突破口,将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决定开展以“执法”为主题的调查研究,更好地推动洛阳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要求,深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开展了认真细致地调研,并向市委、市政府递交了详细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按照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紧密围绕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主线,起草了《实施意见》并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印发。
《实施意见》首先通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行政执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差距、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够健全、责任追究较难落实等方面的列举,对全市进一步做好严格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提出了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关于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促进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发挥更大的作用。
《实施意见》将加强行政权力的规范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进“阳光执法”、
改进行政执法作风、探索解决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等九大方面作为当前进一步做好严格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机构,加强领导,财政支持和保障要有力,要在强化监督、全力推进、创新方式、注重引导等方面狠下功夫,确保《实施意见》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