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适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兰溪常务副市长任春辉出庭应诉

26.08.2015  16:32

      8月25日上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姜秀云诉兰溪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行政撤销一案,该案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兰溪市人民政府首起行政诉讼案件,为主动适应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兰溪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春辉出庭应诉,在庭审中,任春辉常务副市长讲述了该案涉及的相关背景及政策情况,并表示兰溪市人民政府处理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妥善解决的原则。庭审结束后,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