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三强”力度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
27.10.2015 10:10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今年以来,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无违建乡镇(街道)、社区”创建为载体,整合力量、狠抓落实,成效显现。一是强力控新。制定新违建防控与处置工作制度,同时强化日常巡查,对违建苗头做好现场劝阻、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现各类违建行为1956起,自行拆除1009起。二是强势拆违。对违建行为及时责令自行整改或限期拆除,未按规定拆除的,将依法予以拆除。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违建执法立案281件,拆除违法建设面积34余万平米。三是强化协作。与公安、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对违法建设管控的强大合力。
舟山市法制办供稿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7.10.2015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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